创业经营
劳动人事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注册商标
餐饮行业
买卖租房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离婚事务
诉讼事务
其他文章
上诉人朱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3)东民初字第0960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陈某某(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北京某某医疗美容诊所(以下简称被告)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凌巍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李子潇、梁某某,被告委托代理人王冰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武某某、上诉人武某某、上诉人侯某某、上诉人保定市某某医院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法院(2012)北民初字第45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武某某及其与上诉人武某某、上诉人侯某某共同委托代理人王冰、被上诉人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委托代理人路某某、张海瑞到庭参加诉讼。
关于原告佟某与被告陈某离婚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进行了审理。审理中,原告于2014年7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受理原告程某某与被告常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被告常某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其在苏无经常居住地,其住所地在江苏省大丰市大中镇某某路大某某村巷某某号,故本院无管辖权。请求将本案移送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审理。
原告裘某诉被告陈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7月4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裘某及委托代理人翟照安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陈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以吴检诉刑诉(2014)117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11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适用简易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王慧雅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及其辩护人翟照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张某某与被上诉人郑州某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河南省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3)开民初字第506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张某某的委托代理人杨志远、王某,机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朱某某诉被告刘某某、王某某、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朱某某的委托代理人杨志远、李付强,被告刘某某,被告王某某,被告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某、李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黄某某诉被告蒋某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2月16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余江海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于2015年1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黄某某的委托代理人程玉伟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蒋某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驻马店市某某皮革制品有限公司、袁某某、朱某某因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不服平舆县人民法院(2013)平民初字第124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驻马店市某某皮革制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赵鹏鑫,袁某某的委托代理人吴彦东,朱某某的委托代理人赵鹏鑫,被上诉人许某及委托代理人刘凌到庭参加诉讼。原审第三人王某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受理原告朱某某诉被告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某中心支公司、程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朱某某于2015年2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某中心支公司、程某某的起诉,并递交撤诉申请书。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以迎检刑诉(2014)13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齐某某、徐某某犯抢劫罪,于2014年12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适用简易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石陆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齐某某、徐某某及其辩护人汪太宇、程玉伟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平舆县人民检察院以平检刑诉(2014)37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马某某犯寻衅滋事罪,于2014年10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平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孟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马某某及辩护人王辉,被害人李某、李某、李某某、张某、张某某的诉讼代理人李拥军、吴彦东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烟台某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诉被告周某某、车某某、李某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某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孔涛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周某某的委托代理人刘嘉,被告车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郭进玲到庭参加诉讼。诉讼中,某某公司撤回对被告李某某的起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