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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当事人挽回借款350000元及利息。
协助当事人处理服务合同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审理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原审被告人胡某某故意伤害一案,于2014年3月18日作出(2013)汕阳法刑一初字第23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胡某某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阅卷,讯问原审被告人,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汕头市某某厂房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某某公司)因和被上诉人汕头市某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某某公司)、被上诉人汕头市某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某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不服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2013)汕南法民一初字第5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11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某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敏华,被上诉人某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钟学庆到庭参加诉讼。被上诉人某某公司经传票传唤,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为当事人追回加工款145,000元及利息。
为当事人追回货款人民币23429元及该款利息。
协助当事人处理保证合同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
为当事人获得赔偿金38078元。
协助当事人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
协助当事人处理离婚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
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以汕检刑诉(2013)8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殷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于2013年12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12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马若飞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殷某某及辩护人洪树涌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汕濠检公诉刑诉(2014)5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犯盗窃罪、被告人谢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4年9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汕潮阳检诉刑诉字(2014)35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罗海兵犯交通肇事罪,于2014年9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原告冼某某诉被告卢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张燕妃、杜伟华,被告卢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陈承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赵某某诉被告广州市某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原告于2014年12月8日以正与被告协商解决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