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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当事人获得赔偿共计157273.36元。
原告何某诉被告罗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1月14日立案受理,被告罗某某于2014年12月22日提起反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本案依法由审判员屈艳祥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原告何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赵尔学,被告罗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黄某某诉被告杞某某、马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某支公司(以下简称:财险某某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某支公司(以下简称:财险某某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7月1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9月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黄某某委托代理人石云生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杞某某及其代理人戴柠、马某某及其代理人赵尔学、财险某某支公司委托代理人陈林到庭参加诉讼、财险某某支公司、财险某某支公司负责人未到庭。合议庭于2014年9月9日进行了评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某某诉被告孟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某某于2014年5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孟某某的起诉。
上诉人安某某因与被上诉人张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甘谷县人民法院(2014)谷民初字第30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安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严珍珍,被上诉人张某某的委托代理人辛洁世、张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为当事人作故意伤害罪刑事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
为当事人作盗窃罪刑事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郭某某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2月27日立案受理,依法由代理审判员何子其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崔文奎,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刘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某某、祁某某诉被告祁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3月1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某某、祁某某及其共同委托代理人姚发明,被告祁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杨宋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以天秦检刑诉(2013)第25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某、杨某某犯受贿罪,于2013年12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并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12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中,因本案不适宜简易程序,故于2014年1月30日转为普通程序。2014年1月30日和3月10日经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建议,本院决定二次延期审理,2014年4月10日检察机关补充完毕,建议本院恢复审理。本院于2014年4月14日再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刘衍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某、杨某某及辩护人崔文奎、杨某某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蔡某某诉被告饶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4月17日立案受理,分别于2014年5月8日、2014年5月22日依法追加自新于、沈某某为本案共同被告。依法由审判员施银慧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蔡某某及委托代理人姚发明、蔡某某,被告饶某某及委托代理人何本研、被告自某某、被告沈某某及委托代理人叶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武某某与被告赵某某、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水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某某财险天水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2月25日立案受理,依法由代理审判员穆琳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武某某及委托代理人崔文奎,被告赵某某的委托代理人邹某某,被告某某财险天水中心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周某某与被告白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田瑞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周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宋军胜、被告白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白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王某某、王某某、张某某、王某某与被上诉人王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不服甘肃省甘谷县人民法院(2013)谷民初字第172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王某某及其与王某某的委托代理人严小斌,上诉人王某某与张某某的委托代理人汪某某、张某某,被上诉人王某某的委托代理人陈某某、宋军胜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甘谷县人民检察院以谷检刑诉字(2013)14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1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曲某某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其法定代理人张某某、安某某对曲某某的伤残等级以及护理依赖程度委托甘肃某某司法鉴定所进行了鉴定,本院于2014年3月12日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甘谷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万昌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曲某某、法定代理人张某某未到庭,法定代理人安某某、诉讼代理人宋军胜、被告人蒋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