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以一方有家庭暴力为由起诉离婚的,应当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以下这些内容告诉你家庭暴力的证据如何收集:
一、 可以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
1、 被打伤的照片。
2、 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
3、 派出所的出警记录和询问笔录。
4、 证人证言。
二、 如何收集这些证据
(一)被打伤的照片
家庭暴力一般是对受害人实施暴行,会导致受害人身体受伤。因此,受害人被打伤的照片可以证明施暴者对其实施了暴力行为,和严重程度。拍摄被打伤的照片是,最好在照片上要到有日期。并且,最好是,在刚受伤时就及时拍下来,以免伤情恢复后,证据消失。
(二)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
受害人被家庭暴力后,一定要到医院进行诊断,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和伤情鉴定书。不要隐瞒下来,导致伤情恢复后证据灭失。
(三)派出所的出警记录和询问笔录
但是人遭受家庭暴力时,如果可以一定要报警,或者让邻居帮忙报警。报警后,警察的出警记录和询问笔录都可以证明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
(四)证人证言
受害者被施以家庭暴力时,如果有邻居目睹的,邻居的证言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家庭暴力者实施了家暴行为。
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时,有居委会或者单位介入调停的,单位的人和居委会的人的证言可以证明当事人实施了家庭暴力。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