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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2015-07-10婚姻家庭阅读(3472)易法通

根据《婚姻法》第五章的规定,当事人遭遇家庭暴力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救济:

(一)要求居委会进行劝解

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二)要求公安机关给予制止

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三)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四)要求承担刑事责任

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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