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经营
劳动人事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注册商标
餐饮行业
买卖租房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离婚事务
诉讼事务
其他文章
企业在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是很多的,这就要管理者能够正确的做出决策,在面对各种风险问题时能够及早的做好预防,法律风险管理是要去做好的重要决策之一,那么其特点主要体现在哪里呢?
很多夫妻为了买第二套房首付可以不用支付百分之50以上,便商量着“假离婚”,“假离婚”的确能够让离了婚的夫妻购买第二套住房不受国五条的影响,但是“假离婚”却存在风险。那到底有什么风险呢?以下就让小编来为您具体解答吧!
我国公司法没有对委托持股的规定,相反,根据公司法规定,对公司出资并进而成为公司股东,应记载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之中(股份有限公司只需记载于股东名册),并须进行登记。
采购风险通常是指采购过程可能出现的一些意外情况,包括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当采购风险发生时,通常都会影响到采购预期目标的实现。那么采购风险有哪些类型呢?
商标能够区分商品和服务的不同来源,知名度高的商标能够代表商标权利人良好的商誉。由于商标注册流程比较繁琐,持续时间比较长,所以很多人都会更愿意去买商标,买别人闲置的不用的商标。 商标转让作为一种有效可行的方法,在日常生活中也被广泛地运用。商标转让所转让的是商标权。不过因为种种的原因,总会出现商标转让相关的纠纷问题。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对公司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给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而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多个方面,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存在如下风险。
“假离婚”,当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其一般指向为,夫妻双方不是真的要离婚,而是出于一定的目的而离婚,当目的达成之后再复婚。但不管出于何种目的,离婚在法律程序上并没有真假之分,离婚证上盖的均是民政局的印章,这其中的法律风险不可不知。 一、“假离婚”的原因 回看现实中的“假离婚”案例,其根源主要在于“房子的那点事”。如今的房子早已经脱离了一般商品“有钱者买之”的属性,而变成了一种“政策性商品”。何解?买者限购,卖者交税。为此,一些市民为了满足购房条件或者规避税费而办理“假离婚”,尤其是在大城市,甚至出现了一波轰轰烈烈的“离婚潮”。 ①规避“限购令”以满足购房条件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买房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一种现象。 例如,近年来随着大中城市人口膨胀,推动当地房价水涨船高。政府机关为因应房市过热对经济的损害,制定了房屋限购政策,符合相关限购资质的主体才具有购房资格。许多人通过“借名买房”的方式绕过政策规则,由他人对房屋予以代持。 但是,“借名买房”作为一种游走在法律规定边缘的行为,不可避免地存在许多难以预料的法律风险。许多实际购房人都对此视而不见或者轻信避免,事实却并非如此。
近日,浙江金华发生了一起有预谋的未成年人绑架案。
在现实社会中,合伙作为一种灵活性很强的经营模式受到很多投资者和经营者的青睐,尤其在个体工商户、小型加工投资以及风险投资上特别突出,在餐饮业,更是比比皆是。然而,这种在法律上称为人合性的经营模式却具有很强的不稳定性。实际合伙中,“一年合伙,两年红火,三年散伙”这种无奈情形,甚至成为了合伙企业难以走出的怪圈。
“世界是展现想象力的画布。”正是这句话,激励着无数怀揣梦想的创业者涌入众筹怀抱。1元买辆车,10元拍电影,100元就可以当“老板”做股东……也许有人质疑,这是痴人在说梦话吗?不,在互
商标使用许可被誉为被称为21世纪最有前途的经营模式,通过商标使用许可,许可人可扩大商用商标的范围,在短时间内扩大商标的影响力,最大限度内发挥商标的优势。对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来说,可以短时间内提高产品的销售量,获得消费者认可。但是如果对商标许可过程中的风险不予重视与防范,对许可人来说可能在短时间内砸了牌子,被许可人择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因此在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应慎之又慎。
股东要成功地转让其拥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要成功地取得该全部或部分股权而成为新股东,都必须遵守《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强行性规范。任何规避法律的合同都是法律禁止和否定的。
股权合同的转让,与合同的第三人履行或接受履行不同,第三人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他只是代债务人履行义务或代债权人接受义务的履行。股权合同转让,虽然在合同内容上没有发生变化,但出现了新的债权人或债务人,故合同转让的效力在于成立了新的法律关系,即成立了新的合同,原合同应归于消灭,由新的债务人履行合同,或者由新的债权人享受权利。股权转让合同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
1、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合法。 2、未按法律规定签订劳动、缴交医社保。 3、劳动者欺诈风险。 4、用人单位规定解除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