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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家开发商在收取业主的维修基金后,却迟迟不将款项解入专用账户,而且一拖就是十余年。在此后的交涉中,由于业主们大多已拿不出当时的缴款单据,开发商竟以此为由拒绝归还。日前,黄浦区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开发商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维修基金汇入业主大会的账户,并支付利息。
在借款中,常出现没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协议,给出借人的生活、工作带来较多的困扰。那么,如出现上述情形时,出借人如何处理?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途径予以解决:
没了最低注册资本限定,是不是1元钱就可设立公司,也不用承担责任了?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案情:2002年8月,嘉善人梁建英与一家建设公司平湖分公司(以下简称平湖公司)签订了一份《工程接洽协议》。合同规定,梁建英接受平湖公司委托,代理接洽建筑业务信息及联系;对于接洽成功的建筑工程项目,平湖公司向梁建英支付合同造价1%的接洽服务费。后平湖公司中标后,但没有依约向梁建英支付服务费,梁建英诉至法院。
登记机关予以登记的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大2 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提交法定的材料。
国有股权转让既涉及到国有资产监管的特别规定,又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有股权向管理层转让等规定和相应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规则之规定,对于转让方而言,国有股权交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案情:张某原系一家化工厂的职工,因工厂效益不佳,其离厂自已拉起了一支装运队伍,做起了装运生意,陈某为此成了张某手下的一名员工。考虑到装运可能会发生一些安全问题,细心的张某在选用装运人员时与被选中的人员约法三章,一再强调装运人员安全自负,否则不予录用,双方达成了“一切安全由装运人员自负”的协议。2004年9月17日,陈某在向汽车上装载豆饼时,一不小心,摔倒在汽车的护栏上,当即疼痛难忍,同伴将其送到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右侧第十肋骨骨折,后陆续治疗休息了数月。陈某将张某告上法庭,请求确认该“安全责任自负”的协议无效,张某应当支付陈某的医疗费用。请问,该“安全责任自负”的协议有效吗?
案情:广州市A公司职员甲因患病需住院治疗,由于病情严重其在医疗期满之后仍在住院治疗。该期间甲与A公司的劳动合同期满,A公司遂与之解除劳动关系。请问:A公司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上海某银行为结算票据,将面值18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通过挂号信方式邮寄给外地银行,但挂号信由外地银行所在商务楼的物业公司签收后神秘“消失”。此后,上海某银行将邮局和物业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2万余元费用及延时获得票款的利息30余万元。日前,上海二中院终审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实际损失21371元。
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
案情:甲系A公司的股东,想把自己持有的公司的股份转让给他人,在同等条件下,由两个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请问:股权转让中,应如何确定优先购买的比例?
原告陈某某,男,汉族,1970年3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52819700320****,身份证住址深圳市罗湖区万科**栋。
上诉人(原审被告)杨泽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和文虎 上诉人杨泽因与被上诉人和文虎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丽中民二初字第3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8年1月2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3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杨泽及其委托代理人王曼、被上诉人和文虎及其委托代理人周建元到庭参加诉讼。本案于2008年3月20日中止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案情:甲系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占A公司30%的股权,因急需资金周转,遂将A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自然人乙,但甲对股权转让过程中相关的税种及征免规定不了解,遂与乙发生纠纷。请问: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种及征免规定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