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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经常会看到类似官员宴请喝酒致死、喜宴喝酒致死变丧宴的新闻。例如,今年4月9日,年仅33岁的副镇长钟某在接风宴上喝酒过多致死。喝酒过多致死的人,除了他自己需要对自己负责之外,还有哪些人需要承担责任呢?
2014年10月10日新鲜出炉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网络侵权事宜作了如下规定:
未成年工是指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其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由于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所以《劳动法》等其他法律对未成年工的保护进行了特别的规定。以下就让小编来为您详细讲解:
由于大家对QQ的诈骗行为都有防范意识,所以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微信,骗术也愈来愈精湛,让你的家人或者朋友防不胜防,从而落入圈套。那么,微信被盗导致他人损失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呢?
在货物运输中,托运人常常会托运一些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有放射性的危险物品。如果在运输过程中对这些危险物品不进行妥善处理,就有可能对货物、运输工具等财产或者人身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食品包装标识问题是食品包装行业隐忧问题之一。一个合格的食品,不是质量有保证就够的,包装标识也是构成食品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劳动报酬指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金额,即劳动者工资。那么,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允许减发劳动者工资?
现实生活中,您是否遇到“还钱难,想还都还不了”尴尬局面?例如,债权人拒绝接受,或是债权人失踪了等等。此时,为了避免债务不能履行而带来的不利后果(如保管费、滞纳金、逾期利息、合同被解除等),我们可以采取提存的方式来消灭债务。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采取提存来消灭债务呢?
对于“工伤”这个名词,许多员工都不陌生,但是当员工身体受到伤害时,往往属于工伤的情形,能够获得赔偿却不自知,或者不属于工伤赔偿的范围,却自认为可以获得赔偿,最后只能满载失望而归。
生意场上做生意,当信赖关系因为一方的不稳定经济原因,先履行给付金钱或货物的一方往往可能担心自己的钱或货会“打水漂”。因此,我国法律为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稳定,为先履行一方设定了可以在另一方可能无法履行义务时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权利。
马来西亚MH370航班失联事件令人们在扼腕悲剧发生的同时,亦感叹人生无常。但是,“马航”事件的发生却意外带动了“网络遗嘱”网站的发展。人们在这些网站上购买一个云保管箱,放入文字、音频、视频等各种形式的“遗嘱”,同时设定好这份“遗嘱”的指定联系人,在本人去世或失去正常意识的情形下这份“遗嘱”就会送到指定联系人手上。但“网络遗嘱”真的靠谱吗?“网络遗嘱”究竟有什么用处?小编和您一起来探讨一下。
票据付款方式简便快捷,利于越趋繁忙的市场交易习惯,被大多数人所认同和采用。然而,即使是最直接的现金付款方式也会有意外发生,何况是虚拟的票据支付。因此,如果纸质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后,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哪些呢?
众所周知,女性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可是你可知道?男性同胞也有缴纳生育保险!
承运人在哪些情形下不需要对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责任呢?
企业对外担保的行为屡屡存在,但企业许多对外担保所签订的担保合同均仅仅有企业的签章,却没有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在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