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经营
劳动人事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注册商标
餐饮行业
买卖租房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离婚事务
诉讼事务
其他文章
原告黄某某与被告徐某、合肥某某图文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某某公司)、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9月9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12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黄某某的委托代理人潘忠国,被告徐某、合肥某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姚某、某某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司某某与被告陆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3月5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彭发传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司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潘忠国、被告陆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杜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孝华诉被告全国庆、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7月2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徐小红独任审判。
协助当事人处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协助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郑某某诉被告赵某某、合肥某某货运有限公司、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0月2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周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郑某某委托代理人李道虎、葛玮,被告赵某某,被告合肥某某货运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郭雪礼、傅炎炎,被告某某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合肥市中心支公司委托代理人杨某某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协助当事人维护知情权。
原告徐某某与被告朱某、朱某、朱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2月19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由审判员许欣竹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刘军、人民陪审员罗国凤参加的合议庭,于2014年5月13日公开开庭某行了审理。原告徐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韩永嵘,被告朱某、朱某共同的法定代理人陈某某及委托代理人郭雪礼、杨品辉,被告朱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唐某某诉被告某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和原告某某公司诉被告唐某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朱晓东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原告(被告)唐某某的委托代理人姚立基、闫岩和被告(原告)某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郭雪礼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为当事人挽回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8152元,以及工资45256.43元和年假折算工资9820.69元。
为当事人追回保险理赔款22,496元。
原告某某电源设备(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电源设备公司)与被告某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4年5月8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董春慧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6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某某电源设备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和鹏、被告某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吴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朱某某诉被告夏某、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9月5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方业泉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了审理。原告朱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刘和鹏,被告夏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王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吴某某与被告王某某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5月20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代理审判员李庆祥独任审判,先后于2014年7月2日、2014年9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吴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曹明祥、被告王某某委托代理人张宰宇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邓某某与被告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2月13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徐其富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2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邓某某及委托代理人刘和鹏,被告宋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