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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四川省彭山某某机电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某某车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2月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 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四川省彭山某某机电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徐婷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安徽某某车业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刘某诉被告宋某某、何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5年2月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娟梅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4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某委托代理人徐婷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宋某某、何某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徐某诉被告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8月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吴遵莲、徐婷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徐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黄某某诉被告徐某某、林某某和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黄楚平独任审判,于2015年2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黄某某委托代理人邱瑞波、被告徐某某(被告林某某委托代理人)、被告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石翀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袁某某诉被告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中心支公司(下称保险公司)、洪某某、王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本院代理审判员陈文娜独任审理,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袁某某的委托代理人陈晓涛,被告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林某某,被告洪某某、王奕锋的委托代理人邱瑞波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某某诉被告黄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7月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吴明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于2014年8月7日、2014年9月15日二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因本案争议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院于2014年9月18日作出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2014)茂信法民一初字第21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转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12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李创彬、被告黄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莫远思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信宜市人民检察院以信检公诉刑诉(2014)23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雷某某犯容留卖淫罪,于2014年11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信宜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云梦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雷某某及其辩护人谢旺盛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信宜市人民检察院以信检公诉刑诉(2014)20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欧某某、欧某某、欧某某犯妨害公务罪,于2014年9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信宜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俞立周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欧某某及其辩护人莫远思,被告人欧某某、欧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李某与上诉人化州市某某厂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2014)茂化法民一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均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任某某诉被告袁某某、第三人中国某某集团石油化工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7月3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梁斌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任某某的委托代理人梁文光、张学清,第三人中国某某集团石油化工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钟某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袁某某经合法传唤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在审理原告吴某与被告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吴某于2015年3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再审申请人李某某因与被申请人陈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13)榕民终字第176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原告何某某与被告黄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陈岳葵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何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林信潮和被告黄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郑某某与被告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刘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本院审判员薛锦春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郑某某的委托代理人林信潮,被告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黄某某,被告刘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抢劫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某某、江某某、方某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于2013年12月27日作出(2013)漳刑初字第6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被告人张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讯问被告人,认为本案不属于依法必须开庭审理的案件,决定不开庭审理。福建省法律援助中心依法指派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冠英为上诉人张某某辩护。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