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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务支招“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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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法通答辩状专题,免费为您提供民事答辩状范文,民事上诉答辩状等权威律师在线解答和专业律师建议,帮您快速解决答辩状怎么写等问题。

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据新华网北京2月1日电(记者杨维汉)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2013年全国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37万多件,审结、执结1294万多件。

虽然许多当事人对对方提出的诉讼请求未以答辩状进行反驳,但是答辩状的能帮助法官了解案情,判断权利、义务归属。因此,书写好答辩状对于案件当事人而言是至关重要的。

易法通就此特设“答辩状”专题,由易法通十年经验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大家最关注的问题
民事答辩状范文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王刚  性别:男 民族:汉  出生年月:1956.5.2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园新村11栋606房 电话:13800138000 委托代理人: 待定  

被答辩人:程立轩    住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诉王刚买卖凶宅,要求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无效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一、驳回原告程立轩提出的与被告王刚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驳回原告请求被告王刚返还房款28万元

三、驳回原告请求被告王刚支付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

"答辩状"的常见问题

上诉答辩状范文?

上诉答辩状

答辩人:青岛瑞可莱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志刚,董事长。     

因北京北方霞光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霞光公司)不服平度市人民法院(2010)平商初字第2873号民事判决(以下简称原审判决),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根据本案事实和有关法律,提出答辩如下······

交通事故答辩状范文?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证号码,住。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女,年月日出生,畲族,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现住。联系电话:  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答辩人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被答辩人诉称出院后医嘱继续休息2个月。答辩人对此有异议。 根据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第16页《出院记录》,其中并······

离婚答辩状范文怎么写?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司维新,男,1981年10月9日生,汉族,住临漳县杜村集乡宋村。  被答辩人孙明星,女,1982年4月6日生,汉族,住临漳县狄邱乡北孔村。2011年11月14日,答辩人收到临漳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孙明星诉答辩人离婚及抚养权纠纷一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经认真阅读,答辩人认为,原告并没有将案件之真实事实向法院陈述,诉状中多有不实之词。为澄清案件事实,使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审理本案,答辩人提出答辩如下:······

二审答辩状怎么写?

答辩状

答辩人:陈某,男,汉族,1980年12月7日生,住址:石家庄市长安区XX街

答辩人因与本案上诉人贺某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一案,现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有误没有任何依据······

答辩状格式?

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一)、首部:1.标题;   2. 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

专业法务对“答辩状”的建议

答辩状的作用在于被告和被诉人通过答辩状,可以针对原告或上诉人提出起诉或上诉的事实、理由和根据以及请求事项,进行有的放矢的答辩,阐明自己的理由和要求,并提出事实和证据证实自己的观点。建议答辩前做到以下几点:

一、应当心平气和面对

作为案件的被告,虽然不是件好事,但也没必要觉得恼怒。在日常生活中发生争议和纠纷也是正常的事,何况有些事情双方确实没办法来分清是非。如果对方的诉讼请求不实,则更需要以平常心去答辩,过激只会影响法官的判断。

二、受诉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如果你发现受诉法院无权管辖本案时,你应当对管辖权提异议,而不是急于去写答辩状。因为,一部分人士认为,答辩便是应诉,也就是认可了该法院的管辖,放弃了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虽然上面的观点有些片面,并且答辩后仍然可以提管辖异议,但是那样就浪费了不少时间。

三、针对对方的诉讼请求收集证据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假如原告的证据很充足,而事实被歪曲,法院也不能支持你的。这就是法律上讲的是法律事实,而并非是客观事实,有时候法律事实并非全部是客观事实。这就要求公民在发生民事活动中,保管好一切于活动有关的材料,为将来一旦发生纠纷提供证据材料。不至于“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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