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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务支招“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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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止2013年全国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33.8万个,从业人员为877.2万人。物业管理企业10.5万个,物业管理人员411.6万人。各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不同程度上对业主的权利都有所侵害。

造成物业管理纠纷的原因很多,例如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未能合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未明确业主委员会的合法地位等等,其中关于物业管理费缴纳的纠纷也不在少数。当出现物业管理不当或者业主并未实际享有物业服务等情况时,对于物业管理费应不应该缴纳以及缴纳多少的问题常会引发争议。

易法通就此特设“物业管理费”专题,由易法通六年经验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大家最关注的问题
物业管理费包括哪些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

"物业管理费"的常见问题

物业管理费什么时候开始交?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

原业主拖欠物业费可以过户吗?

原业主拖欠物业费并不影响过户,但新业主应与原业主对所拖欠的物业费应由谁承担做明确约定,否则作为新业主可能会因原业主拖欠物业费问题而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影响新业主的入住。

什么情况下可拒交物业管理费?

以下情况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

1、与物业管理企业不存在合同关系(包括事实合同)。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不符。

。。。。。。

承租人是否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

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与出租方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并且物业管理公司也同意向承租人收取物业管理费,那么应当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同时物业管理公司可要求业主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专业法务对“物业管理费”的建议

一、住宅物业的选聘方式应当合法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注意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

(1)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

(2)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

这里所称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三、因物业管理费产生纠纷,可以采取如下措施进行解决:

1、业主或使用人可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反映,由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2、不能协商解决的,有关收费标准又是由物价部门核定的,业主、使用人或管委会可提请物价部门重新核定,物价部门可依据物业管理实际发生的费用,结合其服务内容、质量、深度及用户的意见重新核定;

3、物业管理公司认为有关费用标准过低的,不得擅自提价,一方面可与管委会协商一致后提价,一方面可提请物价部门根据有关费用的变化情况调整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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