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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务支招“商品房现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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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楼盘一旦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预售证),即使竣工之后,开发商也只能按预售的方式卖房。这种情况今后将不复存在了。现如今相关部门规定。原已申领预售证的房地产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后仍未销售完毕的,预售证又到期的,必须转为现售;为此,开发企业应将有关证明材料报送市住建局备案,领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书》,并到市房管局办理商品房网上销售变更手续。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转现售可实现多赢。对于购房者、开发商、政府部门来说,都是一件好事:购房者可以直接看到现房,买房更有把握了;开发商的账户则不用再接受严厉的预售款监管,有利于资金流通;政府监管也省心了很多。

大家最关注的问题
商品房现售申办流程

1、开发企业在竣工并具备实测条件时,持规划核准图至测绘管理科申请共有共用部位审核;

2、测绘管理科对开发单位提供的规划核准图进行审核,界定共有共用部位并出具《商品房共有共用部位审核表》,移交图纸(含总平图)至测绘一、二所,同时通知开发企业办理实测申请手续;

3、取得实测成果后,办理入网认证,通过综合业务系统获取实测数据建立楼盘并补充定义相关楼盘信息,同时提交商品房现售申报资料;

4、商品房管理科获取楼盘实测数据后,对申报资料和上传信息进行审核,并确认自建商品房和共有共用部位;

5、商品房管理科办理初始登记审批手续;

6、商品房管理科在发放初始登记证明后开放楼盘,开发企业上网销售;

7、开发企业可凭初始登记证明至登记受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领证手续或转移登记手续。

"商品房现售"的常见问题

商品房预售与商品房现售有什么区别呢

(一)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二)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又称“卖楼花”。

(三)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

(四)预售合同签订以后,可能出现某种原因会导致商品房无法建成或交付,或建成后的商品房存在各种质量瑕疵,因而买房人无法实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预售对买房人而言存在更大的风险。

常见商品房现售中的违规行为有哪些呢

一、未按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

二、未按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

三、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

四、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的;

五、分割拆零销售商品房住宅的;

六、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

七、未按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管理办法》的;

八、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房地产现售广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呢

一、楼宇地点、竣工交付时间、售价等;

二、预售的,应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证号、《房地产预售许可证》证号;

三、现售的,应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证号、《房地产证》证号。

广告经营与发布单位不得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不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房地产销售广告。

房地产现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专业法务对“商品房现售”的建议

商品房现售纠纷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合同中往往没有进行约定,所以签订一份完善的合同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引导买卖双方自行约定,避免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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