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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务支招“财产分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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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面对纷繁的离婚问题,许多人选择和平分手,对于财产问题更多的是选择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下面是一起典型的有关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案例,原被告1999年9月在上海登记结婚,于2003年2月协议离婚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原告于2004年起诉至法院称被告在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一处房产,但原告对此并不知情,双方也没有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如何处理,因此原告要求分割离婚协议中未处分的共同财产。法院认为,离婚协议中双方未对本案所涉及的房产进行分割,而被告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原告在协议离婚前已经知道该房产情况并且口头约定该房产系被告个人所有。因此,法院支持原告,判决该房产归被告所有,但被告向原告支付房产价格的50%。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问题备受人们关注,一方面原因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往往涉及到的都是高额的标的,而人们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格式以及形式上的注意事项又缺乏了解,一旦签订的不规范或者有瑕疵都将损害己方利益;另一个方面原因是,夫妻之间会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般的目的都是想和平分手,不想今后再有任何纷争,而一旦在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过程中疏忽大意就有可能导致引发更加严重的矛盾。

易法通就此特设“财产分割协议”专题,由易法通六年经验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大家最关注的问题
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注意事项

1、首先,应该有婚姻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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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协议"的常见问题

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反悔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解释》第九条第二款同时还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故,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发生效力,但如果一方在离婚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诉讼至人民法院要求变更或撤销。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发现没有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里一年是除斥期,超过一年的法院也不予以受理。

离婚一方净身出户的约定如何生效?

离婚协议一方净身出户的条款效力,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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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1、双方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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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甲乙现因感情破裂自愿解除夫妻关系,并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夫妻共有财产和债权债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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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公平可以撤销吗?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要建立在基本公平的基础上,如果离婚时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显失公平,可以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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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必须符合哪些法定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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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务对“财产分割协议”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逐年增长,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也大幅度增加,在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后反悔引起的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案件也屡见不鲜。因此,夫妻双方要想真正“和平分手”,离婚之后不再起战火,除了注意关于实体性权利处置的约定外,在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过程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若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协议有可能存在被宣告无效的可能;一般情况下都是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在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面前签署。

2、必须双方亲自签署,不是双方亲自签订的,属于无效协议;

3、关于财产分割内容的写法切忌图省事而简单略写。如出现,“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各自名下财产各自所有”、“双方已自行分割完毕”等笼统说法。特别是后两种,有可能无法通过婚婚登记机关的审查,无法办理离婚手续。而且即使侥幸办理了离婚登记,日后一方反悔引起战火的可能性也很大。

4、在财产分割时最好找一个双方都信任的中间人或律师做协调方,帮助双方达成协议。

5、在未调查清楚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时,切莫心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很多人会忘记将贷款房屋、股票、公司股权等财产计算在内就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还特意强调各自名下财产各自所有,以致最后后悔莫及。

6、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自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自从文章出轨门以后,大家都在感叹婚姻一路不易,且行且珍惜。但对于确实已经无法共同生活的夫妻来说,好合好离也不失为一种明智选择。为了避免离了婚、伤了心还要再伤钱,打算离婚的人们一定要注意谨慎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按前面的注意事项逐项落实,必要时候,可以向专业人员咨询或请专业人员代为草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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