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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企业方)

用工风险是企业近年来的主要“内忧”,《企业规章制度》的疏漏,《劳动合同》的不完善,社保的纠纷,都是企业现在面临的问题。多数企业在法律顾问的帮助下,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劳动合同管理体系。但是仍有一部分企业,稍不留神,可能用工的“小船”说翻就翻,企业在日常用工中,如何把控风险?

案例1、员工不返岗反告企业

员工在工厂学技术,经常翘班去上网,好多天没来,老板要开除,父母求情又留下来了几个月,后因工作事宜和领导起了争执,员工割伤了,被认定工伤,最后赔了10000元。

案列2、遇到恶劣员工

年底员工回去过年后,不回来上班,怎么都联系不上,企业就做离职处理,自然停缴了医社保。两个月后员工告企业违法解除,企业赔偿了8000元。

案例3、遇到特殊疾病的员工(虽然有些极端,但是风险太大)

员工刚来未告知有心脏病,没有体检,在上班时间猝死,家属索赔100万。老板的原话:“这要是赔下去,今年企业都为他白干了,都拿来赔偿了”。

案例4、员工说走就走,项目被迫停掉

一家设计公司,项目负责人没走离职流程就走了,项目没人接手,外包时间也来不及,最后做违约处理了,几十万就损失掉了。

本专题是易法通律师站在企业方角度,为你在上述问题以及企业用工管理中一些常见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为你支招!!!

PART I 起草劳动合同,企业切身利益五件事

一、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先给您下个定义,【劳动合同】.doc 免费下载(涉及事项较多,特别注意!建议找律师审核)是一定要签的,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能成为企业不签劳动合同的理由,但是别认为,这种强制性的行政规定对企业就没好处,来看看下面的详细介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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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劳动合同对企业的好处

1、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以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双方之间有了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管理职工,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3、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使双方的劳动关系更加明确,这既是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利,严格履行义务,避免纠纷,起到一定的定分止争的作用,更能在诉讼中作为最有证明力的证据使用。

二、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

所有的劳动合同原则上来说都是需要签订书面的,这样问题就来了,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后果是怎样呢?下面就为大家做个总结:

1、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一年以后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个月内不签劳动合同=暂时无事

   一个月后至一年内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一年后不签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不需要再支付双倍工资

2、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

3、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4、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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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难以进行竞业限制约定。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作出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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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被迫与劳动者签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利益将造成较大影响。

7、在劳动争议处理中企业十分被动。不签劳动合同,一旦产生劳资争议,企业拿不出重要依据——劳动合同,违法在先,按照法律规定,必然承担败诉后果。

以上所述。仔细分析起来,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的不利后果会更多。因此,作为企业,必须牢固树立起一个观念:“用人就必须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必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后果。

当然,在实际生活中,有的劳动者由于个人原因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意参加社保的情况确实存在,法律、法规也赋予了用人单位因此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用人单位依然要尽到及时催告的义务,企业在通知之后仍不签劳动合同的,企业可以单方面终止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且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那么,权衡相关利益,您是更愿意花一些小钱请律师帮忙起草劳动合同,为您的公司完善用人制度,还是继续让公司的用人制度存在缺陷,到时候被仲裁,为此支出巨大数额赔偿款,到时候追悔莫急?来吧,易法通已经为您敞开怀抱,易法通,专业法律服务8年,为您的公司事业保驾护航,您给我们一个信任,我们还您一片春天~

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你必须知道的几件事

前面我们谈到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那么,企业究竟应当怎样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呢?这个问题我们分成以下几个部分来回答。

(一)企业应当在什么时间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对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要求,也就是说,一个员工到一个企业工作后,自其到岗之日起,企业应当至迟在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在这里,还有两个小问题需要注意:

其一,岗前培训算不算用工?

岗前培训期间是否要计算到一个月的期限内,回答是肯定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也是在完成企业安排的工作任务,是在为工作作准备,企业这个时候不但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还应当向员工支付工资。

其二,可不可以提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这个回答也是肯定的,企业可以在员工到岗前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无论企业何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都自员工到岗之日起建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也自此时生效。如果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员工实际未到岗位上班,企业并不因此承担相应的用工后果,反而可以向员工主张其未按合同约定到岗上班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说了这么多,总结起来,只要企业在员工到岗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企业要怎么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1、认真审查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1)劳动者身份的审查:HR人员首先要对劳动者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核对,然后让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明确“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本人提供。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劳动者学历、资格及工作经历的审查:用人单位应让劳动者提供学历、资格的原件及复印件,并让其签字确认提供的原始证件是真实的。同时对劳动者提供的工作经历也应让其进行书面确认,明确“若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审查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是否还存有劳动关系:一个劳动者一般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录用了与其他用人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对原录用单位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且这种赔偿要承担较大的责任。用人单位一定要劳动者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对此,用人单位一定要让劳动者作出书面承诺,并签字确认。

(4)查验劳动者身体健康证明:因可能涉及录用条件和医疗期及职业病的可能,用人单位为了减少风险,可要求劳动者提供县级以上或用人单位规定的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最为妥当的做法是用人单位组织录用员工一起到挂钩的医院进行体检。

2、双方履行告知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详细解答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应当让劳动者签署用人单位设计好的《告知书》,并妥善保存。同时,听取劳动者相对应的告知情况,并做好书面记录,让录用员工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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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签署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文本应该提前一天时间交给劳动者看阅。对于双方要协商的情况,有一定的时间进行沟通,达到有效沟通,协商一致的目的。

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必须双方当事人在一起当面签字。一般先让劳动者签字,再用人单位法人或委托人签字,后统一盖章。盖章要做到合同尾部有盖章,每页还有骑缝章。这样确保书面合同签字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防被篡改。最后将两份劳动合同,一份交给劳动者保管,并由劳动者领取的签收凭单;另一份用人单位保存并及时归档。

(三)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该包括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是明确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但作为一类特殊的合同,劳动合同包含一些法律规定的必备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几项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除了以上必备的条款外,企业和员工还可以自主地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些内容,比如规章制度的种类、名称、范围及规章制度的效力,调整工作岗位、专项培训、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等内容。

但是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那就是违约金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即在除企业对员工进行专项培训时约定或者企业与员工在竞业限制条款中约定外,均不得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

即员工自己辞职或者自动离职时,企业不能再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员工主动离职的困难。但如果员工未按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程序离职,即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企业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因员工违法离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四)劳动合同该怎么写?

可以给你个范本,你参考看看,在页面的范本处下载……

但是范本是这样,虽然我给你起草了各类《劳动合同范本》,但是实际情况你没有告诉我啊,那我范本的条款基于你就不一定是完整的了,遗漏就是风险隐患对不对?因为在我看来,劳动合同就是为了规范企业和员工各方权益的,保障劳动关系顺利进行,预防履行过程的各项法律风险,为纠纷准备出现时,提供解决依据。一旦对方违约,就可以看合同怎么约束的,怎么保障“我”的利益,但是如果用的范本没写到,没约束到的,你就只能吃哑巴亏啦。

那作为律师,我当然要负责任地跟你说,一份《劳动合同》,易法通专业律师帮你起草或者你有了,帮你审核一下,才188元!贵吗?贵到你宁可冒风险?赔偿双倍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起码几千块、上万块了吧?别闹了,先去下载个范本,看下,有个概念,里面风险提示也给你写了。

然后找我们的律师给你起草一份,和律师沟通情况,剩下的都交给他们就好啦~~~

(五)签订的合同要具体,明确

劳动合同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1、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自愿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应以平等身份签订劳动合同。自愿是指签订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本人的意愿,不得采取强加于人和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条款必须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

2、签订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有些合同规定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子女;因工负伤协议“工伤自理”,以及显失公平的内容的合同,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这类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成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双方一定要认真审视每一项条款,就权利、义务及有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有效合法的劳动合同。

3、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分为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对于必备条款,合同必须写明,对于约定条款,可以双方当事人根据劳动关系的内容和需要来约定。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如果条款过于简单、原则,容易产生认识和理解上的分歧和矛盾。

4、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它涉及到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和利益,能够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时,在语言表达和用词上必须通俗易懂,尽量写明确,以免发生争议。

(六)绝不能收取财物和要求担保

无论是建立劳动关系之前,还是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只要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均不得有以下行为:

 1、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比如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能证、职称评定证书等证件。

 2、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比如收取保证金、抵押金或者要求劳动者提供保人担保(如北京市户口担保)等。

 3、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比如以报名费、招聘费、培训费、集资费、服装费、违约金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各种财物。

 4、不得变相收取押金,比如每月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一定比例等到年底再发放以避免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却不辞而别或者限制劳动者跳槽,扣押劳动者的工资或试用期工资等。

如果违反了上述情况,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谨慎,再谨慎~

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此时又到了易法通出场的时候了,易法通,专业法律服务8年,您的难点,就是我们的优点,先来道开胃菜>>>《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要签多长时间

终于到了大家最头痛也是最关心的问题,对企业而言,签多久劳动合同最有利呢?这边可以给出了一个明确的答案:3-5年,无论对企业还是员工,都是最合适的。不理解对吗?来听我慢慢为您道来:

原则上:从法律上来说,签订多长时间都是合法的,都是可行的。 从长远利益上来说,越对员工越认可,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应该越长,留住人才,安心工作。因此↓↓↓

(一)签最长或者最短的1年、20年都不好

有的企业,打算还是和以前一样,和员工一年一签。这是非常笨的做法,因为第二年就又得面临是否和员工续签合同的问题,仅一年时间,难以做出正确判断。而且一年一签的话,签两次后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对于劳动者有利,对于企业是有弊的,是不能随意炒劳动者,一旦炒的话就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还有的企业打算和员工签20年的固定期限合同,以为员工一般来说干不到这么久,可以避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但这同样不能规避中途解雇员工带来的赔偿问题。因此,也是不可取的。

(二)签3-5年的好处

首先,三年的时间比较容易看出该员工是不是有能力,是不是在努力为企业创造价值,是否需要继续留用;

其次,签3年可以把试用期延长为6个月,也就是半年,在半年内,可以减轻公司很多负担,而且如果半年用着确实不错,那签个3年的对公司也是收益良多, 人才流失也少;

既然谈到试用期,那就不得不说说,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

试用期应和劳动合同期限挂钩,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

由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向保护劳动者一方倾斜的,对用人单位是有一定限制的。因此,从保护用人单位劳动权益来说,了解劳动合同解除制度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至关重要的。但是,绝大多数用人单位没有对此进行了解,从而发生一些使用人单位作出错误违法的行为,从而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有的甚至支付高额费用协商解决问题。因此了解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非常及时和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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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来说,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员工存在以下过错,单位可以单方面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员工违纪、违规、违法;

第二、第二、试用期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三、第三、严重失职;

第四、若出现员工没有过错,却无法胜任工作的情况,那么单位要想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则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同时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这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比如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地址发生变化等等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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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Ⅱ 劳动合同常见法律问题

问题1: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哪几种?

答: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以下三种: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不论期限为一年、两年、还是十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均由双方协商约定而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也有法定情形。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该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要注意的是:此期限的劳动合同要遵循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问题2: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约定试用期吗?试用期的约定是如何规定的?

答: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若要约定,法律规定如下: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期限不满三个月(不含3个月)的,以及非全日制用工(即临时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即对于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无论其是否转换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

   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不含1年),试用期1个月;1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不含3年),试用期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3年(含3年),试用期6个月。

问题3:劳动合同续签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劳动合同的续签程序: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进行综合评估后再决定该劳动合同是否续签以及按照什么劳动条件进行续签。

   用人单位以书面方式征求劳动者意见,劳动者以书面的方式来表达是否有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原劳动合同到期前完成劳动合同的续签。如果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务必要在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办妥劳动合同的终止手续。

除了双方协商续签之外,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双方当事人应当谨慎处理这一问题,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争议。

问题4:原劳动合同到期,工伤者能要求续签劳动合同吗?

答: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得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协商确定。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因工负伤就必须继续和劳动者签订合同。因此,劳动者因工负伤的,用人单位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义务,但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一般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若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负伤期间已经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尽到了相应的义务,劳动者也不能因为是工伤而要求单位续签劳动合同。

问题5:员工非因工负伤,企业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劳动者的医疗期满,关于员工能享受医疗期的长短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中有明确规定;

   劳动者被认定不能从事原工作;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者仍然不能从事该另行安排的工作;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同时用人单位还应注意,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问题6:职工拒签劳动合同,单位如何做?

举个例子:一人在您公司工作,工作1个月后公司要求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该职工拒签。工作了半年后,该职工提出辞职,您公司也为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久,该职工要求您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理由是半年期间,您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该职工虽然之前拒签劳动合同, A公司仍要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因此,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认定标准是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而不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过错在于谁。

该例子中,您的公司确实存在未与该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所以您的公司应当向该职工支付双倍工资。因此,用人单位为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所以,用人单位最好是能够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知悉劳动者拒签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发放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终止劳动关系。

建议:在每种通知的后面附上回执联,劳动者将说明自己意向的并签有自己名字的回执联交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归档,以备日后发生劳动纠纷作为证据使用。

问题7: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答: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不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要支付经济补偿。只有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是劳动者提出要求,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问题8:员工年度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举个例子:您公司一名正式员工,在该公司工作。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经常出差错。经对其年度考核,判定为不合格。据此,您公司决定要与其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该职工不愿意,双方引起争议。公司能否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过了试用期之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单位应该给该职工一次换岗机会或培训。如果经换岗或培训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则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9:问题9: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问题10: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答:假设您和他人共同出资开设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您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是公司的出资人,他们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因此双方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而经理是公司的管理人员,由公司的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任命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其与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应签订劳动合同。

您持有该公司的股份,具备出资人的身份,因此,您与该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无需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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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PART I 起草劳动合同,企业切身利益五件事

一、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作用

(二)签订劳动合同对企业的好处

二、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

(一)支付双倍工资。

(二)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

(三)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难以保护商业秘密。

(五)难以进行竞业限制约定。

(六)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七)在劳动争议处理中企业十分被动。

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你必须知道的几件事

(一)企业应当在什么时间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企业要怎么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三)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该包括什么内容。

(四)劳动合同怎么写?

(五)签订的合同要具体,明确。

(六)绝不能收取财物和要求担保。

四、劳动合同要签多长时间

(一)签最长或者最短的1年、20年都不好

(二)签3-5年的好处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

PART Ⅱ 劳动合同常见法律问题

问题01: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哪几种??

问题02: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约定试用期吗?试用期的约定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03:劳动合同续签的程序是怎样的?

问题04:原劳动合同到期,工伤者能要求续签劳动合同吗?

问题05:员工非因工负伤,企业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06:职工拒签劳动合同,单位如何做?

问题07: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问题08:员工年度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09: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问题10: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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