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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城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判决原告某出租汽车公司与被告宋某续签劳动合同;原告退还被告车辆价值保证金、营运收入保证金及合同管理费共计1.4万余元。
什么是“工伤”呢?比如说小编上班正在码字的时候,突然天花板掉下来把小编砸成脑震荡了,这就是工伤,可我要是在在家里,被天花板砸的昏天黑地也只能算在自己头上。对,伤的时间和地点非常重要!
劳动派遣是我国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实现过程中提出的一个现实课题,是我国劳务经济中比较新的一种形式,也是目前发展很快的一种形式,劳务派遣工越来越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未成年工是指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其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由于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所以《劳动法》等其他法律对未成年工的保护进行了特别的规定。以下就让小编来为您详细讲解:
职工因工死亡,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职业中毒直接导致的死亡,经抢救治疗无效后的死亡,以及在停工留薪期内治疗中的死亡。
最近我们的一位会员周总遇到了烦心事。周总是做机械工程的,他公司有个很厉害的技术操作员小李。周总跟小李签了五年的劳动合同,今年才第三年 。前阵子,小李自驾游出去玩,不小心出了车祸。现在是出院回公司上班了,可小李右手伤了,而且是七级伤残,没法再做技术操作员。无奈之下,周总决定和小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幸好,周总的法律风险预防意识相当强,在通知之前,先拨打了我们的400咨询热线。周总可以和小李解除劳动合同吗?可以。但是能直接解除吗?不能!
未成年工,是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我国法律针对未成年工的生理特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区别于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1)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包括已满十六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案情:广州市A公司职员甲因患病需住院治疗,由于病情严重其在医疗期满之后仍在住院治疗。该期间甲与A公司的劳动合同期满,A公司遂与之解除劳动关系。请问:A公司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案情:刘某受雇于甲工厂作临时工,未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只在月底按时领取工作报酬。工作期间从高空坠落致二级伤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甲工厂支付了医疗费后拒绝支付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费用,现刘某决定起诉甲工厂,请问刘某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企业用工模式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再加上事实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和承包等等。每一种用工形式都可能存在法律风险,本文围绕企业是否为“临时工”购买社保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和整理: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如果劳务派遣人员已经在劳务派遣单位有了满十年的劳务派遣工作年限,或者已经签订了两次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是否需要和劳务派遣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呢?答案是否定的:不能签订。易法通为您提供专业的代写合同服务,专业代写劳动合同。
王先生夫妇为翻新旧居,请来木工老徐为家里进行装修施工。不料开工后不久,在一次木料切割作业中,老徐不慎将自己的手指切断,构成九级伤残。之后,双方为责任承担问题产生了纠纷,王先生夫妇还被老徐告上法庭,索赔近10万元。日前,黄浦区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由王先生夫妇赔偿老徐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