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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代有才人出,每年都有大量刚毕业的人才涌入市场求职,企业员工的更新换代也随之而来。席位有限,有新人进就会有旧人出,辞退员工,不论对企业还是对员工,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但是辞退员工,也是大多数企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下面为您介绍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规定。
12月22日,这部早已在2007年就提出酝酿了七年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发布,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正式建立。
上万员工“被共享”,这个新型的用工方式你真的了解吗?
当用人单位以公司重整、破产或不愿续签等一定的理由辞退员工,员工是否能索要补偿?能要求多少补偿?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
随着社会变革的加快,工作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公司内部的员工竞争遵从着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被淘汰的员工自然而然会面临辞退。
劳动者在因公或非因公患病、负伤时享有休病假的权利。劳动者只要是凭借医院开具的有效休假证明便可以休病假。目前,企业经常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即员工借患病之名长期不上班,并要求单位支付工资,也就是所谓的“泡病假”。
企业合理的辞退员工,不仅能够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维护企业的形象,而且可以为企业省下很大一笔的诉讼费用的。 一、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
在日常的企业实务中,病假管理一直是人事管理中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一方面,员工拥有正常的病假权利,企业阻碍员工休病假既不合法、也不合情理。另一方面,对员工病假材料的认定存在很大的模糊空间。一些员工以虚假的材料、或不充分的材料,换取病假期间的薪酬和津贴,给企业的人事部门在实际认定方面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无论从严肃企业劳动纪律的角度出发,还是由控制企业的用工成本出发。合理地处理员工的病假申请,并在企业的内部规章中细化有关规定,促使企业从整体上较好地平衡员工的病假和生命健康权和企业长远发展之间利益的权衡,应是企业治理的一项重要议题。
梁总公司新招了一个员工小刘,按常规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一个月。现在试用期快满了,公司准备给小刘办理社保,可小刘居然自己不想办,还写了个书面申请给公司,证明是自己不要办理,承诺以后不会因此追究公司责任。那,这个证明有没有法律效力?梁总公司可以凭着这个证明而不给小刘缴纳社保吗?
近期处理法律事务中碰到诸多客户询问,员工辞职时未提前三十日通知企业,而是提交辞职申请后就立刻离职。而因员工说走就走,大部分未完成工作交接,常致使企业受到不必要的损失。这种情况下,企业如何应对?
席位有限,有新人进就会有旧人出,辞退员工,不论对企业还是对员工,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但是辞退员工,也是大多数企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下面为您介绍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补偿/赔偿的规定。
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在劳动关系中公司和员工的地位是不对等的,总认为领导不高兴了想开除谁就开除谁,但事实上法律并未赋予公司任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一定情况下公司辞退员工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离职面谈作为一种管理者与员工直接沟通的有效方式,利于融洽企业、离职员工之间的关系,使离职变得不那么恐惧和令人沮丧。离职面谈是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在员工离职时必须做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面谈可以得到关于职位性质和员工期望的工作条件等有用的信息。
为了不让您冒法律的险,易法通走了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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