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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
法定继承是基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而发生的。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为:
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
继承权作为一种权利,继承人能否放弃?何时放弃才能发生效力?下面就让小编来为您具体详解:
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依照继承法移转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考察遗产范围,必须从遗产的时间特定性、财产性、专属性、限定性和总体性等五个特征着手。
子女享有继承权,对此大家都无可置疑。但是,对于还在腹中的胎儿是否也有继承权呢,估计大家就有些疑惑了?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来分析这个问题。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唯一原因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作为他个人的遗产发生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的顺序如下:
随着各地逐渐推广汽车牌号拍卖、摇号分配等措施,车牌的价值也随之扶摇直上,乃至被称为“最贵的铁皮”。随着车牌价值的上升,当车牌作为遗产一部分时,如何继承的问题也随之产生。
潘某自幼居住在祖父名下的单元房内。杨老太为潘某祖父丧偶后的再婚妻子,该房屋于1998年11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潘某担心杨老太日后独自占有该房产,影响其居住,即决定杀死杨老太。那么,当潘某杀害其奶奶后是否还具有该房产的继承权呢?这样的情形是否会导致其丧失继承权呢?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对房产继承的处理应当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由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一、所需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债权人死后,债权作为债权人的财产,其债权的所有权就转移给了依法继承债权人遗产的继承人。但是否是所有的债权都能被继承呢?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债权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下面,就让小编为您一一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