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经营
劳动人事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注册商标
餐饮行业
买卖租房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离婚事务
诉讼事务
其他文章
收到工资最心痛的就是那几栏应扣款项。 心情就像是坐上喷射机,突然没火力又掉下来。 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确有克扣工资的权利。
在诉讼活动中,法庭需要通过搜集关联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并据此作出合理的裁判。因此,证据一直是合理解决诉讼纠纷、实现司法公正的一项关键。在我国的程序法规中,将证据分为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证据……等数类。各自的证据种类都有其特定的格式内容,并依据一定的证据规则,在诉讼中实现其证明的效力。 那么,在实务中常常出现的“单位证明”,究竟属于以上哪一种类的法定证据,又具有怎样的证据效力呢?所谓“单位证明”,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以组织名义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意图证明案件某一事实的书面材料。在实践中,往往以抬头出现“证明”二字,结尾加盖单位公章的形式出现。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由于社会的高速发展,员工离职已经屡见不鲜。而社保作为员工最重要的福利,相信不少员工都对社保的处理十分头疼,今天,小编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下离职后社保的处理办法。
单位办理房产证的流程与个人办理房产证的流程是一样的,即:申请、受理、登记、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薄、发证。
对于换过工作的人来说,离职证明应该并不陌生,从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出,离职证明就是能够证明职工已经自原单位离职,与原单位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我们要说的是离职证明不但对劳动者重要,对用人单位同样重要。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国家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属违法,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鉴于在建筑施工领域中总承包单位特殊地位和作用,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对总包单位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也进行了特殊处理,总体表现为以加重总包责任为手段促进总包管理的规范化,并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了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该与其他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一些具体情形。
案情:蒋某在A公司工作,工作1个月后公司要求与蒋某签订劳动合同,蒋某拒签。工作了半年后,蒋某提出辞职,A公司也为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久,蒋某要求A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理由是半年期间,A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蒋某拒签劳动合同,A公司是否要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
案情:李某与某公司签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他认为只要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该公司是否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求职的时候,将个人简历和才艺都准备得充分和完善,力求把自己打造得完美,争取能够胜任工作岗位,在求职应聘中都尽了自己的最大努力。那么企业在招聘员工的时候应主要哪些事项呢?
有的企业为了留住人才或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不愿意续订的情况下,还强迫其续订。那么,用人单位这种单方续订的劳动合同的行为有效么?
一、用人单位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主动告知是法定的义务。不履行这一法定义务,将影响到劳动合同的效力。 二、用人单位未严格进行入职审查的法律风险:最直接的法律风险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不进行入职审查,劳动者以欺诈手段入职的,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二是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员工入职登记表中设计有关栏目,要求劳动者在单位告知情况后声明:单位已经告知本人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其他情况,签名确认。
都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尤其是上班族更加生不起病,一生病去医院要花钱,在单位请假又要被扣工资,如果是工伤呢,还可以有赔偿,不是工伤又得担心被开除。说多了都是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