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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事务所保密协议范本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会有风险提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 秘密信息

1、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公司尚未公开的企划方案、预算;

3、公司出资开发、研制、购买的软件;

4、公司设计方案、图纸、报价表、效果图,客户资料。

第二条 保密的范围 

1、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2、客户资料情况,合作伙伴情况,以及公司将要发展方向的方针、策略; 

3、材料设备采购方式、采购价、采购渠道,采购合同,分包商资料情况; 

4、项目成本核算、经营成本、劳动力成本、机械成本、管理成本; 

5、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 

6、在经营活动中的保密行为。

第三条 保密的义务

乙方同意,在甲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他目的而是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

第四条 保密期限

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3 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1、除非甲方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保密内容可以不用保密,否则乙方应从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包括试用期在内),无限期保守甲方之商业秘密。 

2、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到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ï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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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会计事务所 保密协议 来源:yifat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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