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第二十九条,原为: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产生程序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本公司第一任法定代表人由______担任。
现修改为:“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产生程序是由股东会委派产生。
本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第二十九条,原为: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产生程序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本公司第一任法定代表人由______担任。
现修改为:“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产生程序是由股东会委派产生。
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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