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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法释[2004]20号

计算机软件开发、许可使用和转让等合同争议,著作权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第十八章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七条本解释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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