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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买房的注意了!交了钱没签产权登记,房子可能就不是你的了!

2019-07-30买卖租房阅读(3352)易法通

房屋买卖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可是件人生大事。所以大家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总会提心吊胆、如履薄冰,害怕一不小心就被坑了。

最近易法君也收到朋友来电咨询,问关于房屋买卖的问题。易法君听下来,这些问题十分常见,生活中我们可能都有碰到或听说过,只是都没能引起我们的重视。

今天易法君就结合朋友的咨询,来为大家讲讲买卖房屋过程中那些应当注意的“坑”。

 

01 “一房二卖”

我国《物权法》第十五条有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案 例 一:

我有一个朋友小钱有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要出售,我过去看了后很喜欢这套房子,于是就跟他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我们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就在签完合同的一个月后,小钱居然背着我把这个房子卖给了一个我不认识的人,而且他们好像已经办理产权登记了。

于是,我去找小钱讨要一个说法,可他却理直气壮的跟我说,我们之前签订的合同无效了,因为他已经和那个买房子的人办理过产权登记了。

现在我想起诉他,但是我不知道:我们之前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真的无效了?

 

易法君:对于这个“一房二卖”的问题,在日常操作中其实很常见。

因此,虽然朋友一和小钱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但是他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还是有效的。

只是说不能继续让小钱把房子卖给朋友一,因为这样会侵犯到第三人,就是那个真正已经办理产权登记的人的合法权利,但是朋友一可以根据这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小钱赔偿损失。

 

02 未办理登记

《物权法》对这方面有进行过明确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案 例 二:

为了要置办新房,我想要把我好朋友小李的房子买过来,于是我们很早就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我还交了全款,但是我们一直都没有去办理登记。

期间我还催过他好几次,他却一直推脱,我现在严重怀疑他不是真的想把房子卖给我,只是想骗我的钱。

现在我就想知道我们这种只签了合同但是没有办理登记,我们之前的房屋买卖生效吗?


易法君:我们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因此,朋友二虽然已经和小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没有办理登记,还是不发生物权效力的,所以房子还是属于小李。

 

03 注意事项

随着房屋不断地升值,很多人都把买房当成是一种投资,而这房屋的归属问题又关系到了大家能不能投资成功。

所以房屋买卖过程中,一定要充分注意,占有房屋不代表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还需要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易法君友情提醒: 我们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是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志的。

千万别因为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或者买到了那种不能办理产权证的房子,赔了夫人又折兵,面临“钱房两失”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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