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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

2015-04-20婚姻家庭阅读(3919)易法通

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可以参照我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对结婚登记的规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可以分为:准备材料、申请登记、审查材料、询问当事人、登记结婚。

一、准备材料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须要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照片。另外,结婚还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具体如下:

(一)内地居民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港、澳、台居民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四)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二、申请登记

想要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准备好上述所说的证件材料的,可以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是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具体向哪个机关申请登记如下:

(一)内地居民结婚的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男女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时,需要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说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章或按指印,宣读声明书。

三、审查材料并询问当事人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

婚姻登记机关还会询问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关的情况,确认双方是自愿结婚的。

四、登记结婚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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