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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结婚去哪儿办?

2015-04-01婚姻家庭阅读(3558)易法通

根据我国的法律适用法,涉外婚姻适用“结婚适用结婚缔结地法律”原则,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结婚,应适用中国法律,包括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以及《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等。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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