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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孩子的条件

2015-02-12婚姻家庭阅读(3901)易法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养父母与养子女间要有合法的收养关系。

该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5、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6、收养人应该年满30周岁。如果是夫妻双方收养的,双方必须都年满3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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