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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被批违法加班,企业安排加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2015-02-04劳动人事阅读(4771)易法通

昨日,全国总工会书记点名批评富士康“超时加班问题相当严重”,富士康承认加班的事实,但也表明目前的困难:员工希望能够通过加班最大程度地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另一方面,企业又要确保员工加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前,富士康因为员工自杀闹得沸沸扬扬,此次事件使富士康再次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我国对加班和休假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在安排加班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接下来小编带您来详细了解。

一、我国实行劳动者八小时工作制、加班受限制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我国标准工时为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1天休息日。

(二)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每周至少1天休息日。

(三)法律还规定了年休假、探亲假以及各种法定节假日来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二、企业安排加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一)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

☞例如,由于订单紧急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果不安排加班就会违约,或者约定交货时间快到,而货物在运输途中必须连续运输等等。

(二)程序上必须与工会协商,把安排加班的理由、涉及人数、时间长短等情况向工会说明,并征得工会同意。

(三)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不可强令其加班。

(四)加班时间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每天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五)此外,根据法律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怀孕女工和哺乳未满12个月婴儿女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加班。

(六)特殊情况不受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生命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或者公休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2、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国家在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七)用人单位不得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为员工安排的工作不可能在8小时内完成,导致劳动者不得不延长工作时间,从而变相迫使劳动者不得不加班,这是违法法律规定的。

 

那么,如果员工自愿加班怎么算?↓↓↓

《劳动合同中关于自愿超时加班的条款无效》

 

三、加班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即加班费。

按照《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

(一)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

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干货】

《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情况有哪些?》

《如何索要双倍工资 》

《除夕非法定节假日,没有3倍工资!》

《超时工作公司不给加班费或者调休,劳动者可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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