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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2015-01-06离婚事务阅读(7170)易法通

- 一般情况 -

一般情形下,从立案次日起到裁决书、调解书送达之日,各程序审限:小额速裁诉讼程序1个月;一审简易程序3个月;一审普通程序6个月;二审3个月;再审程序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

- 特殊情形 -

当然,也会出现几种诉讼时间的变化情况。如延长审限、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发回重审、公告送达、涉外离婚、诉讼提前终结。

 

小编为您介绍↓↓↓

 

一、【延长审限】

1、一审延长:起诉离婚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小编提示:一审最多延长两次!

 

2、二审延长:二审程序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日,不能延长。

 

↑↑看清楚哦!裁定不能延长!

 

二、【延期审理 】

起诉离婚延期审理的情形有: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等。

4、延期审理情形消失后,恢复审理的期限是确认的。

三、【诉讼中止 】

1、起诉离婚过程中出现 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如遇车祸成植物人,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或者因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无法参加诉讼的。

2、本离婚案件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诉讼中止情形出现后,恢复审理的期限不确定。

四、【发回重审】 起诉离婚启动二审程序的话,二审判决结果有四种情况

即  ①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②依法改判 ③发回重审 ④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如果发回重审,则要重新走一审普通程序(6个月)

 

五、【公告送达】一审判决书自送达之日经过15日上诉期后才生效。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无法采取邮寄等方式送达的,可以采取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六、【涉外离婚】涉外婚姻的疑难点主要在婚姻效力的认证、文书送达、采证质证等方面,这大大拖延了起诉离婚的时间。

其中,涉外离婚诉讼涉及文书送达。文书包括开庭前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审结后的判决书等。如果涉外离婚当事人有一方在国外,知道其明确地址,可以 邮寄的,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可以认定已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如果各阶段文书都要采取上述方式,那诉讼会很漫长。←←这是种煎熬。

 

涉外离婚传送点→→《涉外婚姻离婚手续有哪些?》

 

七、【诉讼提前终结】

(1)离婚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如原告未预交案件受理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原告方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起诉离婚耗时之长,着实让人苦闷O__O"…离婚本就是磨人心血,毁人心智的过程,理应速战速决→→《协议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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