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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走协议离婚程序的前提规定有哪些?

2015-01-06离婚事务阅读(3374)易法通

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

俗话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没有齐家的话,如何平天下,因此我国对于军人离婚结婚都有很严格的规定。

 

离婚有哪些条件:《军人结婚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一、双方均为现役军人

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

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

二、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

1、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

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拿到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夫妻双方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夫妻双方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

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其中的重大过错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详细的戳:《现役军人离婚程序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管辖法院不要弄错:《离婚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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