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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时,利息能否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2014-08-28债权债务阅读(5463)易法通

在日常借款实践中,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会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使得借款人实际借到的本金低于约定的借款数额。那么,这里就会有一个疑问:借款时,出借人能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么?

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借款的利息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理由如下:

一、与我国合同法原则相违背

借款的数额和利息是借款合同需要规定的主要内容。出借人与借款人在订立借款合同时,一般要对借款数额和利息的多少及支付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如果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那么借款人实际借到的数额与原先借款合同约定的数额是不相符的。

例如,甲向乙借款200万元,约定到期利息为5万元。甲在提供借款时直接将利息扣除,仅向乙支付195万元借款,但将200万元视为本金。而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做法明显与我国合同法原则不符。

二、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

出借人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做法,使得利息提前收回,从而减少了借款的风险,但另一方面却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因为借款人实际上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不仅影响了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同时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如上面例子,乙实际借到的是195万元,却要按200万元算利息以及返还200万元本金给出借人甲。因此,我国法律为避免双方当事人出现不平等现象,明确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

如果贷款人违反法律规定,仍在提供借款时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的,那么,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到的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例如,上面例子中的乙实际只得到了195万元,那么,其借款数额即为195万元,乙只需在借款期限届满时,向甲返还本金195万元并支付按195万元本金计算的利息即可。

综上,如果您在实际的借款中,对类似问题还有不解的,小编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借款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二百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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