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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如何自我保护?

2014-03-21债权债务阅读(4263)易法通

债务人借钱,保证人还钱,这种情形在农村屡见不鲜,因为农村借款一般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保证人出于对债务人的信任,同意为借款提供担保。然而,一旦出现债务人不偿还或者无力偿还的情形时,保证人不得不“替人受过”——还钱。

那么保证人该如何自我保护呢?小编提供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尽量减小保证责任。 

第二、让债务人多找几个保证人,分担保证责任。 

第三、尽量约定一般保证,以免承担连带保证。 

第四、约定较短的保证期间,防范风险。 

第五、尽量让债务人提供抵押物。

按照法律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及时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

因为按照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七、注意保证期间,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外主张权利,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八、承担保证责任后,及时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为他人提供担保要考虑再三,尤其是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在提供担保时参照上述建议,减少权益受侵的几率。如有需要您还可咨询专业律师,易法通随时在您身边的专业律师团队,将会及时有效的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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