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订立遗嘱的注意事项

2013-07-04婚姻家庭阅读(4483)易法通

订立遗嘱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遗嘱的内容合法。

1、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到胁迫、欺骗所订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3、遗嘱处分财产只能是个人合法财产,不能处理夫妻另一方财产,也不能处理家庭成员其他人的财产,更不能非法处理他人财产。

二、遗嘱见证人的资格合法。

我国《继承法》未作正面规定作为见证人的条件,但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在目前的情况下,委托符合条件的律师作为遗嘱见证人较为稳妥。

 

【特别注意!!!】易法通的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是为了您更好的签订合同。但是我们还是建议您在使用模板前咨询律师,以确保您的利益最大化。

我们的全国服务咨询热线:4008-515-666

 

 

本文版权归易法通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否则我公司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热门排行

您可能需要 :在线咨询查看解答案例

微信
电话
电话
二维码

全国业务咨询热线 :4001-55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