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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抚养协议签订注意事项

2012-12-28合同纠纷阅读(6180)易法通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在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二、内容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1.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应将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赠送给扶养人。

2.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三、遗赠内容应写明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处所,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四、扶养内容应写明提供扶养具体内容、办法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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