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支付利息,债权人能请求支付利息吗?

2013-04-26债权债务阅读(4556)易法通

案情:

张某向顾某借款3万元,约定6个月后偿还,但是并未约定支付利息。后因张某到期没有偿还借款,顾某在诉讼时效内起诉了张某。请问:顾某能要求张某支付利息吗?

 

解答:

不能。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本案中,顾某并没有与张某约定支付利息,所以在顾某起诉张某时,也不能要求张某支付利息。

 

法律实践中的问题错综复杂,难免面临各种法律文书撰写问题。如果您碰到了文书纠纷难题或法律文书类的写作问题,可以咨询我们易法通,易法通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代写合同服务,我们的代写合同包括起诉类材料、答辩类材料、非诉讼的各类申请材料。我们将根据您对合同的要求直接为您代写合同,并根据您的意见作最完善的修改。

 

 

【特别注意!!!】易法通的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是为了您更好签订合同。但是我们还是建议您在使用模板前咨询律师,以确保您的利益最大化。

 

我们的全国服务咨询热线:4008-515-666

 

本文版权归易法通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否则我公司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热门排行

您可能需要 :在线咨询查看解答案例

微信
电话
电话
二维码

全国业务咨询热线 :4001-55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