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经营
劳动人事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注册商标
餐饮行业
买卖租房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离婚事务
诉讼事务
其他文章
公司在被兼并或合并、原公司终止并成立新公司时,需要发送债权债务承诺书。
1. 企业能要求员工在承诺书上签字? 2. 具体复工承诺书上可以有什么内容? 3. 特殊免责条款的效力如何? 4. 企业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易法通律师合同拟审,属于你的私人订制。
12月15日—12月17日股权激励领袖营•厦门站“值”等你来
在诉讼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协助当事人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为当事人追回欠款366500元。
为当事人追回欠款11万元。
由于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大,各种借款又往往需要融资企业提供各种担保,使得企业提供担保成为一种经营常态。根据我国《公司法》16条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或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那么一旦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依照上述规定越权进行担保,担保合同是否有效呢?我们通过以下案例来具体分析:
为当事人追回借款本金4200000元。
为当事人追回货款十一万五千元及违约金。
为当事人追回借款300000元及利息78000元。
为当事人追回150000元。
为当事人追回借款439500元及逾期利息。
为当事人追回5000000元。
原告曹某某与被告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7月2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曹某某的委托代理人林黎晖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刘某某经本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