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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由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号公布,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协助当事人处理不正当竞争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
近阶段,由贸易战引发的“华为”、“知识产权”等话题占据各大媒体C位。美国发动贸易战的一个关键借口,就是指控中国窃取知识产权,声称因此每年遭受几千亿美元的损失。对于美国方面关于华为“窃取商业秘密”的指责,一向低调的华为创始人任正非也出来明确地回应,华为绝对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而我们中国政府也出面回应,中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在知识产权立法、司法、执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上诉人江苏某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某某公司)因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8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2年12月2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2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江苏某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平、刘述生,被上诉人上海某某装潢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某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晨、刘永沛,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诉被告南京汉味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味某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及不正当竞争一案,南京铁路运输法院于2014年3月4日以侵害商标权纠纷立案受理,并于同年4月22日开庭审理,同年7月15日,该院以本案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其无管辖权为由,将本案移送本院。本院于2014年7月2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4年9月4日、11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某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杨君,被告汉味某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瞿东亮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为当事人获得赔偿金2万元。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协助当事人处理工商行政处罚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
竞业限制义务是一种约定义务,义务内容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行约定,无约定的则无义务。
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很多企业都在争相注册商标,不管是自己在用的还是别人在用的,目的就是抢占商标使用权这一先机。 但是很多老板发现,即便是先注册好了,仍然不能一劳永逸。
在诉讼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受理侵害商标权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保密协议约定的是员工在保密期限内要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指员工离职后在竞业限制期(我国法律规定不得超过两年)内不得从事与原用人单位相竞争的行业或在与原用人单位相竞争的企业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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