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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章
为当事人追回借款9万元。
为当事人作盗窃罪刑事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
为当事人作非法拘禁罪刑事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汕濠检公诉刑诉(2014)5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犯盗窃罪、被告人谢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4年9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2014年11月10日以琼检一分公诉一刑诉(2014)8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于2014年11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派检察员蒋科伟、代理检察员吴坤国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某及其指定辩护人张宏毅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某某诉被告荣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青俊花,被告荣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荣某某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为当事人作抢劫罪刑事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为当事人追回借款13万元。
协助当事人处理抚养费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为当事人作诈骗罪刑事辩护。
为当事人做盗窃罪辩护。
代理原告合同纠纷诉讼,取得较好效果。
在诉讼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在诉讼中,协助当事人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