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经营
劳动人事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注册商标
餐饮行业
买卖租房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离婚事务
诉讼事务
其他文章
协助当事人处理离婚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
原告李某诉被告李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01月0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某及委托代理人张又才、蒙永杰、被告李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受理离婚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协助当事人解决劳动争议纠纷。
协助当事人处理劳动合同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
为了让你不冒法律的险,易法通走了十一年!
帮助当事人解决离婚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为当事人处理离婚纠纷,保护其合法权益。
上诉人(原审被告)卢某某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陶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于二○一五年一月五日作出(2014)永冷民初字第1897号民事判决,卢某某对该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原审法院于2015年4月10日移送案卷及上诉材料,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5月21日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原审被告)卢某某及委托代理人欧阳某某,被上诉人陶某某及委托代理人胡某某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为当事人追回工资4350元及补偿金17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