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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当事人处理股东出资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
原告重庆某某建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贵州某某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7月2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徐敏独任审判,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8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重庆某某建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恩群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贵州某某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为当事人获得款项9880807.84元
受理合伙协议纠纷纠纷,为当事人追回退伙资金110,000.00元。
为当事人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
为当事人作滥用职权罪刑事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
当事人追回借款700000元及利息。
总的来说,质押权是对债权的保障,当债权无法实现现时其才出现。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权生效,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区别于以往认为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的观点,新的观点认为质押合同也应当是诺成合同),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签订时要依照法律规定来办理,以免引起法律纠纷,损害双方利益。
协助当事人处理不当得利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
为当事人追回欠款1929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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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当事人处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
原告杨某某与被告苟某某及第三人张某某、余某某、余某某、余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4年12月3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谭艳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1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彭道柏、谭尊飞,第三人张某某、余某某、余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苟某某、第三人余某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案情:张某想改行,于是打算卖掉其所有的一辆大卡车。刘某知道后,觉得机会难得就告诉张某其愿意购买该辆大卡车。两人协商一致后签订了合同,刘某一次性付清了车款,但由于刘某有事需要外出,该辆大卡车一致未交付与刘某。请问:刘某对该辆大卡车享有所有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