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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人保和物保共存经常出现,这种情形也称为混合共同担保,即对同一债权既有第三人作保证人,又有债务人或其他人提供的物作为担保,并且物保和人保的范围相同或重合。
为当事人处理继承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
为当事人追回借款本金35万元及利息。
为当事人处理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保护其合法权益。
传统的“意向书”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在当前的交易实践中,大多数意向书是指双方当事人深入接触并在诸多问题上达成一致后,一方以这些一致意见为基础向另一方发出的要求接受者“确认”或“接受”的法律文件。
为当事人处理赔偿金分割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
债权债务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时常发生。债权人为保障债权的实现,往往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物并办理抵押或质押,或要求其提供保证人。那么债权在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如何实现债权呢?
近日,香港媒体报道,吴孟达上月中疑因操劳过度导致心脏发炎,一度传出死讯,幸最后抢救成功。大病初愈的吴孟达,在接受采访时,形容此次经历为死过翻身,除了戒烟戒酒,更是立下遗嘱。
原告苏某某、毛某某诉被告肖某某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月23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孙敏霞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2月28、4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苏某某及委托代理人张进松、郑维维,被告肖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师海云、张本忠到庭参加了诉讼。诉讼中原告申请对诉争房屋进行评估。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梁某某、洪某某、梁某某诉被告洪某某、第三人洪某某、洪某某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9月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第三人洪某某、洪某某于2014年9月23日向本院提出申请参加诉讼,本院于2014年9月30日通知洪某某、洪某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于2014年11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梁某某、洪某某、原告暨原告梁某某的委托代理人梁某某,被告洪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郭某某,第三人洪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伍永飞、赖海军到庭参加诉讼,第三人洪某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公布,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在合同纠纷中,维护了当事人权益。
协助当事人处理法定继承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
社会上有许孤儿、弃婴以及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无人抚养,也有许多家庭希望能够收养一个孩子。如果收养人收养了上述孩子,那么收养关系一旦成立,会产生哪些法律效果呢?
市泗县中医院,一名20岁的产妇被推进产房2小时后,医生告知产妇家属,该产妇已死亡,在病房外焦急等待的家属们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即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