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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胡某与被告上官某、官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8月24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赖海鹰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胡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吴志钢、被告上官某的特别授权代理人汪国世、被告官某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协助当事人处理婚约财产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
在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
协助当事人追回彩礼50000元。
为当事人追回10000元。
为当事人处理婚约财产纠纷,保护其合法权益
协助当事人处理婚约财产纠纷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协助当事人获得赔偿4000元。
受理婚约财产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