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经营
劳动人事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注册商标
餐饮行业
买卖租房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离婚事务
诉讼事务
其他文章
协助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
为当事人追回借款本金199773元。
协助当事人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协助当事人维权。
为当事人追回借款49999.99元、利息825.22元。
为当事人作滥用职权、受贿罪刑事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
协助当事人处理销售合同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
为当事人解决离婚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
为当事人追回应得的房产,维护其合法权益。
协助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上诉人河南省某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王某某,原审被告河南省某某建设有限公司郑州第一分公司(以下简称某某郑州分公司)、原审被告闻某某、原审被告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1)金民二初字第288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上诉人某某公司委托代理人李某某、被上诉人王某某、原审被告某某郑州分公司委托代理人李某某,到庭参加诉讼。原审被告闻某某、程某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见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安徽省合肥市某某包装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2014年10月21日作出的(2014)巢民二初字第0065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万庆农担任审判长,审判员朱治能、陈思参加的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佛山市南海区某某摩托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某某摩托车维修部(以下简称某某维修部)因与被上诉人周某某、原审第三人梁某某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14)佛城法湾民初字第21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协助当事人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
上诉人汕头市某某厂房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某某公司)因和被上诉人汕头市某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某某公司)、被上诉人汕头市某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某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不服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2013)汕南法民一初字第5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11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某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敏华,被上诉人某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钟学庆到庭参加诉讼。被上诉人某某公司经传票传唤,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