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经营
劳动人事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注册商标
餐饮行业
买卖租房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离婚事务
诉讼事务
其他文章
子女享有继承权,对此大家都无可置疑。但是,对于还在腹中的胎儿是否也有继承权呢,估计大家就有些疑惑了?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来分析这个问题。
潘某自幼居住在祖父名下的单元房内。杨老太为潘某祖父丧偶后的再婚妻子,该房屋于1998年11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潘某担心杨老太日后独自占有该房产,影响其居住,即决定杀死杨老太。那么,当潘某杀害其奶奶后是否还具有该房产的继承权呢?这样的情形是否会导致其丧失继承权呢?
继承权作为一种权利,继承人能否放弃?何时放弃才能发生效力?下面就让小编来为您具体详解:
根据《婚姻法》第26条:“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那么,合法收养的子女对其亲生父母是否有法定继承权呢?
继承权的丧失可以分为绝对丧失和相对丧失。继承人的绝对丧失是指,该继承人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
老父死后留下房产,归4兄妹共有。一子将房产登记在自己个人名下,时过多年,其余兄妹才想起要夺回房产,这份迟到的诉求能实现么?日前,北塘法院受理了这起房产继承纠纷案件,以已过时效为由驳回了的诉讼请求。
日耳曼法谚云:“染血之手,不能为继承人。“一般来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必定存在着较为亲密的关系,特别是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一般都具有血缘关系。那么,继承人的哪些不当行为会导致其丧失继承权呢?
协助当事人处理继承权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
案情:甲出外打工后将父母接到城里与其共同居住,甲在乡下还有一个弟弟乙和一个妹妹丙。自从父母和甲居住后,乙丙就再也没过问过父母的生活,全由甲管理。后父母病逝,留下一些金银饰品,价值2万元。甲认为自己独自赡养父母,应该继承全部遗产,乙丙无权继承。问:甲是否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
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
法定继承是基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而发生的。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为:
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
代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唯一原因
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依照继承法移转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考察遗产范围,必须从遗产的时间特定性、财产性、专属性、限定性和总体性等五个特征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