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经营
劳动人事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注册商标
餐饮行业
买卖租房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离婚事务
诉讼事务
其他文章
案情:李某与王某签订了一份《房屋协议》,由李某承租王某一处住房。租赁期间,因为该房屋房龄较久,因此多次发生漏水等维修问题,李某为此曾多次与王某联系,要求其进行维修。但是王某表示,当初要不是房屋陈旧,他不会以现在的低廉价格出租,因此房屋维修应该由李某自己解决。问:李某能否要求王某履行维修义务?
案情:熊某系某公司正式员工,在该公司从事设计工作。因工作责任性不强,经常出差错。经设计部对其年度考核,判定为不合格。据此,公司决定要与熊某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熊某不愿意,双方引起争议。请问:劳动者年度考核不合, 该公司能不能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因为公司规模和发展程度的不同,有很多企业只能称之为有限公司,这种类型企业的股权持有就是公司内部的投资人持有,而股份公司的股权又有不同。所以两种不同类型的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所要注意的问题也是不一样的。
平日里,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往往是用人单位事先已经制定好的了,我们只有签或不签的选择,而不允许对合同条款“讨价还价”。因此,在许多不规范的劳动合同中,常常会看到类似”工伤自负“或“工伤概不负责”的约定。那么,用人单位最后能依类似条款主张免责么?
有的企业为了留住人才或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不愿意续订的情况下,还强迫其续订。那么,用人单位这种单方续订的劳动合同的行为有效么?
一、协议离婚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病假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日病假工资≥厦门市最低工资÷21.75×80%
在一个企业运营过程中,为了不断完善企业管理机制,同时也为了企业更加良好的发展,很多时候都会出现一些变更,一般来说一个公司的成立,都不会只有一个人入股,所有如果中间有股东有其他的考虑,可能就会实行股权转让。
案情:A、B、C、D、E五个股东欲投资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A、B系中国人,C、D、E系外国人。各方通过合同、章程对合资事项进行了约定。章程中明确,A、B各占股份30%,C占20%,D、E各占10%;任何一方如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该合同、章程经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企业于是得以成立。A在企业成立两年后与另一人F(中国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将其在合营企业中的全部股权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己。该合同获得了B、D、E同意。其后,F交付了转让款。但A因股价上涨,拒绝办理报批手续,F在与A协商未果情形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履行合同。A提出,因股权转让合同未经行政机关审批,应属无效。F则提出,合同虽未经审批,但外商投资企业章程对股权转让早有规定,且该章程也经过审批,故A转让股权无须再办理审批变更手续。双方僵持不下,向人民法院起诉。请问: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未履行有关批准、登记手续,人民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2007年7月6日,原告以第三人登封建筑公司的名义与被告温馨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2007年8月1日,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一份,约定由原告承建被告开发的位于郑州市上街区新安路以北、金屏路以西的“温馨家园”13号楼建筑工程,工程价款约为2314000元,在验收一个月后据实结算,逾期付款按银行同期利息计算违约金。原告已按约定履行完毕,扣除被告提供的材料费用、保证金及支付的工程款后,尚余工程款1049310.93元被告未支付。被告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原告系挂靠在受被告控制的第三人登封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故原告以自己名义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1049310.93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请问:原告可否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
合同审核就是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当事人的约定对合同的内容、格式进行审查。检查合同是否生效,有无效力待定或者无效的情形,与我方的期待有多大距离等。审查过程中,要时刻考虑法律后果概念,因为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或者发生特定的情况都会导致特殊的法律后果发生。
合同内容审核包括很多个方面,今天要给大家介绍的是内容合法性审核。合同审核的其中目的之一就是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本身就是文字游戏,如果没有合法性,那么就没有任何意义。
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每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现在很多人需要和他人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会选择代写合同机构帮忙代写合同,虽然现在网上有关于各种合同的模版,但是真正到了具体的情况时,这些合同的完善性是不能保证的,所以就需要非常专业的人士来拟定合同,但是对于很多中小企业来说,这样的人才是很缺乏的,所以代写合同就有了很大的市场。